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及教育辦法 第 19 條
民國 112 年 10 月 25 日
條次變更。另配合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及本辦法第十七條服兵役(替代役服勤)用 語,酌修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