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行為人輔導教育辦法 第 13 條
民國 106 年 01 月 04 日
一、本條新增。
二、本辦法輔導教育相關書、表之保存、處理及利用應以密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