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8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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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第 17 條
民國 87 年 05 月 20 日
為使軍事機關執行觀察、勒戒處分得有明確依據,爰明定準用本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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