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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94 條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
一、本條刪除。
二、本條屬執行程序事項,性質上應委諸保安處分執行法予以規範。查保安處分執行
    法第六十四條以下已有相當規定,爰予刪除。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本條屬執行程序事項,性質上應委諸保安處分執行法予以規範。查保安處分執行
    法第六十四條以下已有相當規定,本條宜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