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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5 條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照協商條文通過。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新增章名,本條依其性質移列至第三十七條之一,爰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