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5 條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照協商條文通過。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新增章名,本條依其性質移列至第三十七條之一,爰予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