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協商條文通過。 【參考資料:法務部立法說明】 一、本條刪除。 二、本次修正沒收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不必然須附隨於主刑宣告,是以免除其刑 者,得依修正條文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為沒收之宣告,爰刪除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