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 第 8-1 條
民國 98 年 01 月 23 日
一、本條新增。 二、為免疑義,並期衡平,修正之民法第七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於民法物權編修正施 行前已發生之情形,亦宜適用,爰增訂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