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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960 條
民國 18 年 11 月 30 日
查民律草案第一千二百九十五條理由謂欲完全保護占有,須使占有人有得以自力保全
占有之權利。 (自力保護權) 然認此權利,漫無限制,亦於保護占有之道,失之於厚
。故設本條認自力保護權,並明示其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