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按無行為能力人者,即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及禁治產人是也。無行為能力人所為 之行為使之無效者,蓋為保護無行為能力人之利益也。至若雖非無行為能力之人,而 其所為之意思表示,係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 (例如睡夢中、泥醉中、疾病昏沈中、 偶發的精神病人在心神喪失中皆是。) 者,其效力與無行為能力人之行為,並無區別 ,故亦當然無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