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9.19 02:35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555 條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
經理人為商號法定之委任代理人,其與商號間,無論民事上或訴訟上均為代理關係。
為避免疑義,爰將「代表」二字修正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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