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民律草案第三百七十九條理由謂債務人之債務,雖於債權人之遲延後,仍當然存續 ,然因債權人遲延,則債務人之責任,應使減輕。故債務人於債權人遲延後,祇就故 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雖依債務關係之內容,其負責任之範圍應較廣者,亦所不問 。此本條所由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