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0 條
民國 99 年 06 月 15 日
為統一體例,配合本施行細則其他條文用語,第 2 項之「債務人」文字修正為「義 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