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立法理由
友善列印
立法理由
法規名稱: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第 3 條
民國 84 年 01 月 28 日
明定各種資格回復之申請程序、申請權之消滅時效,生效起始日及有關證書之補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