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8 05:09

歷史法規

民國 101 年 01 月 06 日
三、稽核組織
(一)本部成立資訊安全內部稽核小組(以下簡稱稽核小組),由本部資
      訊處及政風小組代表組成之,辦理本部資訊安全內部稽核作業。
(二)本部成立資訊安全外部稽核小組(以下簡稱稽核小組),由本部資
      訊處會同政風小組及相關業務機關(單位)代表組成之,辦理本部
      所屬機關資訊安全外部稽核作業。
(三)本部所屬各機關應成立資訊安全執行小組(以下簡稱執行小組),
      並指定副首長或高層主管人員擔任召集人,其餘成員由各機關之資
      訊單位會同政風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組成之,辦理該機關資訊安全
      稽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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