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5 09:10

歷史法規

民國 105 年 06 月 22 日
二、訂定目的:
    收容人申訴遭遇不當處遇或處分時,為期處理合法、合理、合情,依
    本要點及相關規定召開申訴處理小組,以求維護收容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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