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8 00:17

歷史法規

民國 100 年 11 月 07 日
立法理由:
十、認輔人員蒞監輔導,擬比照榮譽教誨師酌發車馬費,綠島地區為肆佰
    元,綠島以外地區壹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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