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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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才藝班學生作品處理程序
歷次修正:
民國 100 年 03 月 03 日
一、為有效管控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以下簡稱本院)才藝班學 生作品之處理,特擬訂本程序,用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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