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1
一、備勤室內應保持整潔,除就寢時間外,床鋪應保持整潔,棉被一律放
    置於內務櫃中。
2
二、備勤室內禁止吸煙、喝酒、賭博及使用電磁爐炊煮食物。
3
三、備勤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裸露身體及大聲喧嘩。
4
四、個人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以免遺失。
5
五、離開備勤室時應隨手關閉電燈、電扇及冷氣。
6
六、愛惜公物,不得污損破壞,違者應負賠償責任。
7
七、出入備勤室請動作放輕,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