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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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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參加對象及參加人數:
 (一) 參加對象:本所收容人。
 (二) 參加人數:實施初期每一教區先成立一個讀書會 (第四教區因作業
      情形特殊故暫不成立) ,每一讀書會參加人數為十五至三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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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聚會時間:
 (一) 星期一至五之間選擇一天,每次聚會時間為一至二小時。
 (二) 實施初期每月至少聚會一次,成效良好者應增至每週聚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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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選書及購書:
 (一) 由教區輔導員選擇適合收容人閱讀書籍或由收容人建議呈輔導員圈
      選。
 (二) 書的來源:
      1 由收容人自費購買。
      2 由本所經費購買或由圖書室借用。
      3 由社會熱心人士或團體捐贈。
      4 由書商至本所書展之回饋贈書中圈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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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聚會指導及聚會主持安排等事宜:
 (一) 由教導科邀請社會讀書會團體參與指導。
 (二) 由教區輔導員負責聚會主持及流程安排,並將實施情形及收容人心
      得寫作編輯成冊作為讀書會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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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