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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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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響應「終身學習」方案,本監 (所) 於戒治所設置圖書室供同仁借
    閱圖書,以鼓勵同仁進修學習,吸收新知,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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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監 (所) 現有圖書計分為文學類、非文學類、宗教類三部分共計三
    ○七冊,並逐年由來監辦理書展之書商回饋金或本監 (所) 年度相關
    預算經費定期增購以充實書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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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圖書室圖書借閱對象,以本監 (所) 同仁、替代役男、收容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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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借閱時間:週一至週五下午 13:30 至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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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借閱數量,每人每次以二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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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借閱期間每次以二週為限,期滿得續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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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逾期未辦理續借手續,經催收後三天內未歸還者,暫停借閱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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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借閱圖書者,應盡妥善保管之義務,歸還時若有損毀或遺失,應負賠
    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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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本要點奉  典獄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