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法規 - 顯示歷次修正條文

20
二十  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審議委員會審議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第十一條第一項之罰鍰案件,應依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裁
      處罰鍰額度表 (如附件六)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