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 第 19 條
1.
發文日期:109.07.23
要  旨:
為應監獄行刑法、羈押法及監獄及看守所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辦法之施
行,提示各矯正機關辦理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相關事項
2.
發文日期:109.07.13
要  旨:
檢送「收容人使用通訊設備接見申請單」及「請求接見者使用通訊設備接
見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