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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 第 7 條
1.
發文日期:107.10.29
要  旨:
財團法人工作人員得否擔任董事職務,因涉及董事資格、產生方式等事項
,宜依捐助章程所定,倘由工作人員擔任董事是否與財團法人法第 39 條
第 3  項規定不符,應依具體事實審認有無支領董事酬勞,而由主管機關
就個案本於職權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