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 2 條
1.
發文日期:108.07.09
要  旨:
司法警察機關進行刑事案件調查時,現場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他民眾,
並非遵守偵查不公開主體,渠等並無遵守偵查不公開義務;又被告、犯罪
嫌疑人或民眾在刑案調查現場錄音、錄影、或公開傳輸影音資料,目前似
無法律明文禁止,惟承辦案件司法警察機關自得依刑事訴訟法第 144  條
第 2  項、第 3  項、第 150  條第 1  項規定,建立封鎖線,禁止被告
、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進入刑事案件現場,或命其離開現場,以此方式隔
絕渠等錄音、錄影、公開傳輸影音資料之機會
2.
發文日期:105.11.04
要  旨:
法務部就「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之火災事件資料中公布火災發生地點座標定
位資訊」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偵查不公開規定及政府資訊公開法適用之說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