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義務人欠繳公法上金錢債務,卻購買有儲蓄性質之儲蓄險,顯屬有履行 義務之可能而故不履行,恐有規避執行之虞,應有以禁止命令禁止之必要 ,爰於「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核發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之一禁止命令 處理原則」第 3 點第 6 款新增購買儲蓄型保單為應予限制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