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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 6
1.
發文日期:102.04.09
要  旨: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選任不動產鑑定人作業參考要點第 10 點、法務部行
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第 6、7 點規定參照,有關鑑定費用
收取標準,除稅金及規費不得另外收取外,得由各分署參酌當地之經濟、
物價、工資情形及轄區內地方法院鑑定費用收取標準等因素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