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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信託法 第 62 條
1.
發文日期:112.02.22
要  旨:
法務部就有關為研議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建構我國家族信託發
法制及稅制環境之相關研究」報告所提稅制修正建議之可行性,就涉信託
法規定部分之意見
2.
發文日期:103.01.15
要  旨:
信託法第 62、65、66 條規定參照,如信託契約書所載條款似僅在重申該
法第 66 條條文意義,而信託關係實則於信託期間屆滿時消滅,則其信託
財產應歸屬於受益人,至於歸屬權利人於信託關係消滅後申辦信託財產歸
屬登記前死亡,應依民法第 1148 條規定辦理
3.
發文日期:102.10.21
要  旨:
信託法第 62、65 條規定參照,倘自益信託委託人死亡為信託關係消滅事
由,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剩餘信託財產應移轉於歸屬權利人;信託契約如
就委託人死亡後剩餘信託財產歸屬另有約定者,應從其約定,而該約定為
信託契約內容一部分,並非委託人之遺囑,與遺囑行為無涉
4.
發文日期:087.12.08
要  旨:
關於「製版權信託登記辦法」草案就信託法之適用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