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就現行信託法對於受託人死亡已有相應規定及機制可資適用,不致 影響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非必由受託人之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始得續 行執行之說明
信託法第 8、36、45 條等規定參照,受託人死亡,除信託行為另有訂定 外,信託關係不因而消滅,惟受託人任務因其已死亡而終了,為使信託事 務得以賡續辦理,應選任新受託人
關於「製版權信託登記辦法」草案就信託法之適用相關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