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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第 1 條
1.
發文日期:070.01.20
要  旨:
釋示包含少年犯及成年犯二種罪質之受刑人,其責任分數及報請假釋應執
行刑期之計算方式,應按各罪佔總刑期之比例計算
2.
發文日期:064.09.23
要  旨:
前後二罪經減刑裁定後,前案刑期終結日期,與後案刑期起算日期不能銜
接,其刑期過半日期,應自後案刑期起算日期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