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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第 5 條
1.
發文日期:104.09.03
要  旨:
海巡人員執行查緝走私,如研判查獲個案尚無涉及違反刑事法律而函送該
管行政機關裁處,與刑事訴訟法第 92 條等相關規定尚無不符;對犯罪事
實有無調查及認定非行政機關職權,倘執行職務過程未發現有犯罪嫌疑則
由行政機關逕開啟行政裁罰程序,與行政罰法第 26 條等規定並無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