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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懲治走私條例 第 3 條
1.
發文日期:080.05.00
要  旨:
甲自A 港走私漁貨一千公斤,經乙介紹賣與B地之丁,並由知情之丙幫忙
裝車後,由甲自行運抵B地,於甲、丙卸貨之際,當場為警查獲,問乙、
丙有無刑責?
2.
發文日期:079.00.00
要  旨:
某甲明知洋酒﹑洋煙均係應稅物品,竟到基隆港向不詳姓名之船員收購私
運進口逾公告數額之洋酒﹑洋煙,然後運回台中市,以每瓶酒或每條煙加
價新台幣五十元至一百元不等之價格賣出,問某甲成立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