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 77 條第 2 項第 2 款,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 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 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不適用該條第 1 項有 關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所謂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 ,是否包含無期徒刑之累犯?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章之通姦罪,通姦人與相姦人生下子女,當欠缺其他積 極證據之情況下,可否強制採取通姦人、相姦人及子女之唾液、毛髮等物 ,鑑定比對其 DNA 以證實通姦、相姦行為之存在?
某男子犯強盜強姦罪,同時故意殺人,應如何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