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信徒開啟信徒大會通過管理章程後,推選該佛堂之代表人兼任住持, ,並於民國 92 年間依法向主管機關聲請取得寺廟登記證,但迄未辦理財 團法人登記。嗣於 93 年間,代表人發現佛堂會計帳目不清,認會計師涉 嫌侵吞佛堂之相關收入,遂以其本人名義具狀對會計師提出業務侵占之告 訴。試問,其告訴是否合法?嗣經檢察官查認罪嫌不足對該會計師予不起 訴處分後,代表人又於法定期間以其本人名義聲請再議,二審檢察官對該 再議案應如何處理?
某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 一日上午十時二十五分許,侵入嘉義縣六腳鄉蘇厝村一二二號二樓,再由 該宅翻入同村一二○號二樓,甫進入尚未著手尋找及翻動財物,即被埋伏 守候之屋主某乙逮捕,某甲是否成立竊盜未遂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