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7 條
1.
發文日期:040.08.18
要  旨:
第一則
為死亡登記後,發現其人並未死亡,應依法為更正之登記

第二則
死亡登記之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