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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2 條
1.
發文日期:082.12.00
要  旨:
甲因其女友乙對其日漸冷淡,並提出分手之要求,經其多次好言相求,乙
仍不為所動,竟打電話向乙恫稱:「妳為何不理我,妳不給我機會,我若
抓狂要拿汽油潑妳房屋引火燃燒」等語,使乙心生畏懼,然仍對甲相應不
理,甲竟攜帶二瓶以保特瓶裝 (1500CC) 之高級汽油,前往乙女住宅猛敲
大門,因乙拒不開門,甲竟手持打火機,並將其中一瓶汽油潑灑約三分之
一 (500CC ) 於上開住宅之鐵門旁,乙察覺趕緊開門出來制止,雙方拉扯
中汽油灑落滿地,甲見狀即將打火機丟掉,而未釀成災害,甲應負何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