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法第 7 條及相關函釋參照,就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條文,擬就租 稅調整後,可能涉及各稅法逃漏稅捐而予以處罰之責任要件,統一於該條 規定限於「惡意」責任要件,則其本意是否將責任要件限於行政罰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故意或僅限於直接故意情形,而排除該法適用,因涉及主 管稅捐稽徵法立法政策事項,宜依修正草案修法目的及歷程予以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