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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民法 第 821 條
1.
發文日期:086.08.21
要  旨:
某一祭祀公業有甲、乙、丙、丁等四十餘位派下員,該祭祀公業於日據時
代即經派下員大會決議,將所有部分土地蓋妥所屋後,分配與各派下員使
用,房屋由座落土地由各派下員分管,房屋由各派下員取得所有權,惟房
屋爾後要重建或整修時,須徵得各派下員蓋章同意。歷經數十年後,乙氏
所分配房屋已倒塌,遺族並搬離地住,丁氏則擬整建重修繼續居住,乃徵
詣乙氏遺族戊同意,惟戊要求必須給付二十萬元代價,其餘派下員則均蓋
章同意。丁不予理會戊,逕行在原地原屋將泥土牆重建整修成水泥牆,地
皮鋪上水泥並打地基,戊即以丁未經所有派下員同意,即行重建整修,認
涉有竊佔罪嫌,丁則以戊於本案無告訴權,告訴人應屬祭祀公業管理人為
辯解。試論戊於本案有無告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