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所有權人失蹤,得否由其家屬逕行申請國有土地通行權疑義。倘 失蹤人未置財產管理人,可依家事事件法第 143、151 條規定,由法定財 產管理人或法院選任之財產管理人,為失蹤人保存財產、為有利於失蹤人 之利用或改良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