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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第 166 條
1.
發文日期:105.09.29
要  旨:
地方政府於計畫尚未研擬確定前以行政指導方式要求人民具結,因其不具
法律上強制力,其法律依據及該行政行為性質,因涉相關法規解釋及個案
事實認定,宜由該法規主管機關釐清認定,人民具結內容真義為何,行政
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認定事實
2.
發文日期:089.07.20
要  旨: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