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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1.
發文日期:095.06.28
要  旨:
依新修正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
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為公務員。上
開受託人是否限於直接與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簽定委託契約之人
員為限?
2.
發文日期:095.06.28
要  旨:
公、民營行庫行員、約聘雇員或坊間一般便利商店店員代收稅款後,侵占
入己,該代收人員是否為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所規定之公務員或貪污治
罪條例第 2  條後段:「其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
3.
發文日期:091.09.26
要  旨:
甲農會與農委會南區糧食管理處嘉義辦事處 (下稱嘉義辦事處) 簽訂公糧
業務委託合約,依合約第三十條規定,甲農會承辦公糧業務,係以受公務
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身分辦理。又依委託合約第三條規定,甲農會收儲
公糧之庫房……非經嘉義辦事處同意不得擅自出租、轉讓、拆除或變更用
途。甲農會因一○二二地震致公糧倉庫受損,乃報請嘉義辦事處層轉農委
會同意,核發甲農會陳報修復金額之六成補助款,由甲農會辦理該公糧倉
庫災修工程之發包驗收業務,則甲農會經辦上開工程人員是否係受委託承
辦公務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