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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第 105 條
1.
發文日期:105.10.11
要  旨:
有關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案件行政調查程序中,有因違反公職人員財產
申報法所定行政法上義務行為裁處,而給予申報人陳述意見機會時,然其
在監服刑難以配合,其相關處理方式說明
2.
發文日期:100.04.13
要  旨:
參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11 條等規定,各受理申報機關(構)應就有
無申報不實或財產異常增減情事,進行個案及一定比例查核。所稱「個案
查核」,包括陳情或檢舉人以書面或言詞敘明申報人姓名且指明情事等申
報不實或貪瀆嫌疑
3.
發文日期:090.09.11
要  旨:
為落實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目的及維護當事人權益,受保護管束人違反法定
應遵守事項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注意之辦理方式
4.
發文日期:090.04.11
要  旨:
關於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四條執行疑義
5.
發文日期:089.07.20
要  旨: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