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 第 13 條
1.
發文日期:096.00.00
要  旨:
稅捐機關因課徵贈與稅事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由於贈與人已無財產
可供執行,稅捐機關遂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
定,向受贈人要求課徵贈與稅。稅捐機關認二者屬同一事件,故稅籍資料
並未更動,僅要求行政執行處將執行義務人變更為乙後繼續執行,試問稅
捐機關的行為是否合法?執行處又得否繼續執行?
2.
發文日期:094.08.15
要  旨:
稅捐機關對於違反稅法者課處罰鍰時,如僅於罰鍰「處分書」詳列受處分
人姓名,而於罰鍰「繳款書」中只列一人姓名。試問:執行義務人應如何
決定?
3.
發文日期:093.09.20
要  旨:
已辦理解散登記之有限公司,未將所選任之清算人呈報法院即進行清算。
若移案機關於該名清算人死亡後再移送執行,執行機關應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