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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0 條
1.
發文日期:084.08.00
要  旨:
甲女為未成年人被乙姦淫,甲女遂於案發後六個月內向偵察機關對乙提出
強姦之告訴,該案在偵查期間甲女死亡,被告乙遂與甲女之父丙達成民事
和解由丙向偵查機關提出本案撤回告訴狀一紙,若該案經調查被告丙確涉
有強姦罪嫌,則究應起訴或以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第五款為不起訴
處分。
2.
發文日期:070.00.00
要  旨:
某甲夫妻育有一子乙,又收養一女丙,若乙、丙發生和姦行為,是否成立
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