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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4 條
1.
發文日期:104.12.07
要  旨:
未滿 14 歲之犯罪行為人,是否屬於刑法第 164  條之藏匿、頂替犯人罪
構成要件之「犯人」?
2.
發文日期:085.09.26
要  旨:
被告張三、李四均為警員,明知王五意圖使梁二逃避刑事追訴,而出面頂
替,由張三製作筆錄,李四則告知王五應如何應訊,製作警訊筆錄,且中
途以電話詢問梁二經營電動玩具賭博經過各情,被告二人是否成立共犯刑
法第二百十三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3.
發文日期:085.09.26
要  旨:
A明知B因案至地檢署應應訊時,冒用C之名義應訊,於檢察官諭知交保
後,竟為B辦理交保,使地檢署法警將C之姓名登載於「地檢署收受刑事
保證金通知」、「地檢署刑事保證金收據」上被告姓名欄,問:A所為是
否觸犯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
項藏匿人犯罪?
4.
發文日期:085.00.00
要  旨:
被告張三、李四均為員,明知王五意圖使梁二逃避刑事追訴,而出面頂替
,由張三製作筆錄,李四則告知王五應如何應訊,製作警訊筆錄,且中途
以電話詢問梁二經營電動玩具賭博經過各情,被告二人是否成立共犯刑法
第二百十三條之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5.
發文日期:085.00.00
要  旨:
A明知B因案至地檢署應訊時,冒用C之名義應訊,於檢察官諭知交保後
,竟為B辦理交保,使地檢署法警將C之姓名登載於「地檢署收受刑事保
證金通知」、「地檢署刑事保證金收據」上被告姓名欄,問:A所為是否
觸犯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項
藏匿人犯罪?
6.
發文日期:084.00.00
要  旨:
甲、乙二人於八十三年五月間在彰化縣員林鎮某地,為警查獲具有殺傷力
之改造手槍一支,甲明知該手槍為乙非法所有,竟與乙商議後願為頂罪,
乃在警訊及偵查中坦承該手槍為其所有,檢察官據此對甲提起公訴,對乙
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嗣甲部分移請法院審理後,甲即隨翻供否認該手槍為
其所有,並承認頂罪情事, (惟乙在審理中仍否認有頂罪之事) ,法院審
理結果判處甲無罪確定試問:甲之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
項之頂替罪?
7.
發文日期:083.00.00
要  旨:
非法僱用大陸地區人民應如何處罰?
8.
發文日期:081.03.00
要  旨:
某甲經營塑膠工廠欠缺工人,明知某乙係由大陸偷渡來台之人,見其吃苦
耐勞工資便宜,竟予僱用月餘後為警查獲,問某甲是否成立刑法第一百六
十四條第一項之藏匿人犯罪?
9.
發文日期:080.09.07
要  旨:
張三於事先經李四之同意,由張三冒名頂替李四之罪行,進而偽簽李四之
署押於檢察官訊問筆錄上,張三除應負頂替罪外,應否另成立刑法第二百
十七條第一項之偽造署押罪?
10.
發文日期:080.09.07
要  旨: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項所稱之犯人,是否包括尚在少年法庭調查中之
少年犯 (十四歲以上十八歲未滿) 在內?
11.
發文日期:075.01.00
要  旨:
警察前往逮捕通緝犯之某甲,某乙意圖使某甲遁走而平伸雙手檔住警察追
捕去路,並與丙、丁等人齊聲大叫某甲快逃走。問某乙是否觸犯刑法第一
百三十五條第二項之罪。
12.
發文日期:070.05.00
要  旨:
甲、乙因犯罪同被拘捕,甲自知罪較乙重,遂商得乙之同意,互相冒名頂
替,甲、乙是否成立藏匿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