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犯A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判決確定後另犯B罪,又經判處有 期徒刑一年二月,執行中,適逢中華民國八十年罪犯減刑條例公佈,A罪 經減為有期徒刑一年三月,B罪經減為有期徒刑七月,該二罪能否認為係 裁判確定前所犯,依刑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定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