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用毒品經觀察勒戒後有繼續施用傾向,聲請法院強制戒治,惟經法院 認與「5 年後再犯」情形有別,無經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之必要,而裁定 駁回;駁回後,另行起訴判處徒刑 5 月確定。試問:已執行之觀察勒戒 期間得否折抵刑期?受刑人聲請發還觀察勒戒費用應否准許?
因施用毒品經觀察勒戒後有繼續施用傾向,聲請法院強制戒治,惟經法院 認與「5 年後再犯」情形有別,無經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之必要,而裁定 駁回;駁回後,另行起訴判處徒刑 5 月確定。試問:已執行之觀察勒戒 期間得否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