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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4 條
1.
發文日期:098.06.29
要  旨:
被告涉犯刑法第 344  條重利罪,經法院判決確定,倘就其所有之本票原
本,判決中並未諭知沒收,則本票是否應逕行發還被告?抑或待被告另行
提起民事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再予發還?
2.
發文日期:085.10.00
要  旨:
社會上之民營當舖,以月息九分之利率收息,即每放款新台幣 (下同) 十
萬元,每月收取九千元之利息,是否成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重利罪責
?
3.
發文日期:071.10.00
要  旨:
張三乘李四急迫貸予李四新臺幣二萬元,先扣利息二千元約定清償期限七
天,折合日息每萬元一四○元,月息四二○○元,超過中央銀行放款月息
三十倍以上。嗣後李四並未依限返還借款。問張三是否構成重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