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1 條
1.
發文日期:099.01.18
要  旨:
若行為人受行政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計畫而獲得利益,試問以政府採購法第
89  條規定而言,其處罰對象單指行為人?或者亦同時包含行為人以外之
第三人?
2.
發文日期:087.01.14
要  旨:
某甲為某農會職員,於現行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施行前,對於受公務機關委
託承辦公務之主管事務直接圖利農會新台幣五萬元以上,裁判時,新修正
貪污治罪條例公佈施行,應如何適用法律?
3.
發文日期:087.01.14
要  旨:
某鄉鎮長與其所屬建設課人員共同以鄉鎮編列修建轄內道路之經費預算,
挪移作為修築相鄰鄉鎮境內之道路使用,應否負刑責抑或僅行政過失?
4.
發文日期:084.00.00
要  旨:
某鎮鎮長甲未經代表會同意,利用核發未損害公共設施證明之機會,向建
商要求「不樂之捐」存入其指定之帳戶,該帳戶內之錢均用於該鎮之公共
事務上,並未飽入私囊。問某甲究犯何罪?
5.
發文日期:075.06.00
要  旨:
某甲承包某機關工程,依約分數期領款,某乙為該機關公務員,職司監工
,於某甲於該工程第一期撥款時,明知工程有偷工減料,而於報表為不實
記載稱依約施工,致將款發與,設某乙有圖利某甲之意,除觸犯公務上登
載不實罪外,是否另觸犯圖利他人罪嫌?
6.
發文日期:072.07.00
要  旨:
春節期間,賭博違警行為,雖無明文規定免罰。但民間風俗習慣,認此係
年節一種消遣性娛樂行為,而動機不在得利。如警察人員發現有人在住宅
內賭博違警,除予以告誡外,未予舉發,並將現場查獲賭資,交里長發還
違警行為人,其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圖利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