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有一柑橘園,於果樹成熟前,將果實之採收權利,以新台幣一百六十 萬元,出售予某乙,訂約後,某乙即付足價金,越一星期後,果實已成熟 ,某甲即擅自採收約二萬斤,待某乙入園採收後,發現上情,某甲之行為 是否應負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