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為保護駕駛人及乘客安全目的於計程車計費表內建車內錄影、錄音功能 ,其蒐集資料若涉及可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自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 法規定,如在必要範圍內無須強制蒐集車內該等資料,業者宜選擇其他無 車內強制錄影、錄音功能之計費表
法務部就「民眾所詢有關個人隱私權及其適用法律保障部分提供意見」之 說明
有關他人公開活動時,利用工具窺視或偷拍隱私部位,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應個案認定,凡個人客觀上顯然無欲公開隱私活動,且有合理期待時, 對侵害隱私權行為,分別得依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