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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15-1 條
1.
發文日期:104.12.31
要  旨:
如為保護駕駛人及乘客安全目的於計程車計費表內建車內錄影、錄音功能
,其蒐集資料若涉及可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個人,自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
法規定,如在必要範圍內無須強制蒐集車內該等資料,業者宜選擇其他無
車內強制錄影、錄音功能之計費表
2.
發文日期:103.05.26
要  旨:
法務部就「民眾所詢有關個人隱私權及其適用法律保障部分提供意見」之
說明
3.
發文日期:090.03.09
要  旨:
有關他人公開活動時,利用工具窺視或偷拍隱私部位,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應個案認定,凡個人客觀上顯然無欲公開隱私活動,且有合理期待時,
對侵害隱私權行為,分別得依刑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罰之